各有关提名单位、专家:
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,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, 根据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》,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技术发明奖,设一、二等奖;
(二)科技进步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(三)基础研究成果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特别重大技术发明、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,可以授予特等奖。
2023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》规定(见附件1)。各奖项一等奖项目,可获得中国化工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。
二、奖励对象及范围
(一)技术发明奖
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、工艺、材料、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。
(二)科技进步奖
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、转化、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,完成重大工程、技术改造、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。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、新技术集成类、工程建设类、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。
(三)基础研究成果奖
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、中试、工业试验等阶段,在新工艺、新技术集成、新产品、新方法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软件、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。
三、提名方式
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,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。每年度每个奖项每个单位提名不超过1项;每位专家提名不超过1项。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,最多可提名2项。
(一)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:
1. 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;
2.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化工学会;
3.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。
(二)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:
1. 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
2.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1. 网上材料提交:请于5月8日前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.ciesc.cn/award/apply/ 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。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》(见附件2)。
2.纸质材料报送:接到形式审查通过通知后,请将主件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》1份(由提名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,盖章或签字);连同所需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。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提供1套科普作品原件。
五、报送时间
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,寄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六、联系方式
任云峰: 010-64438624,13810105416,renyf@ciesc.cn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中国化工学会709室 任云峰 (收) 邮编:100029
附件下载:
点击下载: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
中国化工学会
2023年1月12日
山西省化工学会
2023年1月20日